同志们:
这次全县政法暨综治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回顾了去年的工作,分析了当前我县政法、综治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了今年的工作,表彰了2004年度政法综治反邪教战线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希望大家回去以后,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去年全县政法综治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狠抓创建“平安桐柏”各项工作的落实,严打斗争、治安防范、矛盾调处、涉法信访、队伍建设等都取得了显著成绩,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为加快桐柏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县政法干警、综治干部和武警官兵,向辛勤工作在一线的广大综治基层干部,表示亲切的问候!
今年,政法部门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把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党执政的重要任务,放到同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并重的突出位置进行强调和部署。省委七届八次会议出台了《关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我省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确定了以稳定促和谐的总体工作思路。前不久,县委常委会在研究政法工作时提出,要以建设“平安桐柏”、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迅速掀起争创全市综治先进县高潮,为加快桐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县委为此还将专门出台一个文件。这是事关全县人民福祉的重大政治任务。大家一定要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起来。关于全年的整体工作安排,刚才增林同志已作了全面部署,讲的很好,我都赞成。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切实增加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我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持社会安定团结的客观需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维护好全县治安大局的稳定,为全县的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保驾护航。
一要认识政法综治工作的新概念。胡锦涛总书记最近指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其要义就是要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安居乐业。可以说,政法综治工作的每一个方面都与建设和谐社会密切相关。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要将政法综治工作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更大、更高的目标中去研究、去部署,并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中心任务,认真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以能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为检验政法综治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研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更新观念、改进工作,建立起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工作体制和机制。
二要认清政法综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当前,全县总体形势是好的。但也要看到,在当前社会转型、利益调整的时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仍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已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如失业下岗职工生活问题、村级财务混乱引发的农民集体上访问题、司法不公造成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越还击复员军人提出过高要求引发的集体上访问题、征地补偿不到位引发的集体上访问题等等;二是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居高不下;三是“法轮功”残余活动仍然存在,其他邪教在农村也呈蔓延之势。对此全县上下特别是政法综治部门一定要有清醒认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三要进一步拓宽政法综治工作的新视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但对政法综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进一步丰富了政法综治工作的内涵。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要在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去思考、去谋划政法综治工作,以宽广的眼界把握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法综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管理等多种手段,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切实解决社会稳定问题。要建立党委、政府总揽全局、综治委综合协调、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增强维护稳定的社会基础。
四要探索政法综治工作的新思路。要紧紧围绕“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国家安定团结”的工作要求,把握政法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找准位置、发挥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全面履行打击与保护、管理与服务、专政与民主的基本职能,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使社会更加稳定、更加公平、更加和谐。
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必须进一步深化“争创”活动,加大建设“平安桐柏”工作力度
争创“全市综治先进县”、建设“平安桐柏”,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今年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继续在全县扎实开展“争创”活动。
一要加大创建力度。县委对“争创”活动的态度十分明确,那就是必须进一步加大力度,创造性开展工作,坚决实现预期目标。通过去年的努力,我县“争创”工作可以说是开了一个好头,基本上实现了“六个不发生”的预定目标,为今年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应当看到,“争创”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如有些工作措施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有的乡镇和单位工作思路不清、方法不新,尚未形成浓厚的“争创”氛围。应该说,创建平安桐柏,构建和谐社会,决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因此,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要继续把“争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要突出重点。主要是做到“四个遏制”:一是坚决遏制重大群体性事件。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维护稳定的首要任务进行重点部署,充分反映了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注重从源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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